北京时间4月17日,针对北京国安在中超第5轮1比2不敌成都蓉城后提出的三项争议判罚申诉,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驳回了国安的三起上诉,表示无法判定廖力生手球以及两例未出红牌正确。对此,有网友将三个判例发送给已退休的英格兰资深裁判、前英超裁判公司负责人凯斯·哈克特,哈克特逐一给出了自己的看法。

判例一:韦世豪报复性铲倒恩科洛洛染黄
哈克特认为应出示红牌。他表示,该球员双脚离地、使用过度力量,已失去控制,危及对手安全,符合“严重犯规”的标准,应判罚红牌。他解释称,当球员离地且单脚或双脚向前时便无法回撤、无法停止或改变方向,这次犯规使用了过度力量,明显危及对方球员安全,据判断还包含恶意犯规成分。根据《足球竞赛规则》,任何危及对方球员安全或使用过度力量、粗暴手段的铲球或犯规都必须被判为严重犯规。白色7号球员应被罚出场,裁判必须采取行动。


判例二:蓉城扳平球廖力生有手球嫌疑
哈克特认为进球不应被判有效。他表示规则非常明确,不能用手进球,即使认定为意外手球也不可以。裁判应了解这条规则,判进球有效在规则上是错误的。如果VAR介入,裁判在观看回放后应改判,这是不可接受的错误。他解释称,关于手球的规定是绝对的,不能用手或手臂进球,无论是故意还是无意,没有灰色地带,也没有例外。规则12明确规定,球员直接用手或手臂射门得分,即使是无意的,也属于犯规。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错误,正是需要VAR介入的临界点,这个进球没有任何理由判有效。他认为裁判站位有问题,VAR也未能履行主要职责,是裁判体系各个层面的严重失误。


判例三:罗慕洛踩踏柏杨,裁判未给牌
哈克特认为罗慕洛应被红牌罚下。他表示不喜欢这种性质的犯规,依其见这应因严重犯规而判罚红牌——该动作本可避免,使用了过度力量,且对对手造成了实实在在的危险。如果裁判不愿判红牌,至少应因鲁莽犯规出示黄牌,任何低于这个标准的判罚都是执法失当。根据《足球竞赛规则》,“鲁莽”指球员无视对对手造成的危险或后果,必须受到警告。该球员的动作属于鲁莽行为,可以避免且使用了过度力量,他很幸运还能留在场上。

